ghdhair100
Dołączył: 15 Gru 2010
Posty: 1990
Przeczytał: 0 tematów
Ostrzeżeń: 0/5 Skąd: England
|
Wysłany: Pon 10:35, 21 Mar 2011 Temat postu: 汇润破产负 |
|
|
汇润破产负债40亿 李泽源或出售深航股权补漏
“这事还早着呢,肯定要拖很久,即使股权拍卖了也未必就能给债权人一个明确说法了。”1月27日,深航原实际控制人李泽源旗下的控股实体深圳市汇润投资有限公司(下称“汇润”)的一位债权人代表律师在电话中如是向本报记者说。在此前的1月24日,深圳中院裁定宣告汇润破产清算,这意味着汇润名下24%深航股权将随之作出处置。不过上述债权人律师对本报记者称,尚未看到关于这部分股权采取拍卖处置的通知,“(破产管理人)下一步的行动连个日期还没有”。事实上,在汇润第二次债权人会议难产后,本报记者已多方确认原因在于债权申报与确认工作,乃至汇润的资产盘点迟迟未能完成,在最终的债权明细未出台之前,对汇润旗下的深航股权甚至是深航地产如何处置,都将是一个难题。值得一提的是,这次对汇润的破产清算裁决,尚有债权人仍未知悉。一家从事房地产开发的债权人代表在1月27日对本报记者的咨询表示惊讶:“我们会马上了解情况,但在债权认定没完成前,即使对汇润的资产进行拍卖,亦无法分配。”清算之惑:部分债权尚未确认深圳中院裁定汇润须破产清算的原因是该公司已严重资不抵债。根据深圳广朋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深圳市汇润投资有限公司清算审计报告》显示,[link widoczny dla zalogowanych],截至2010年3月20日,汇润的资产总额约为人民币10.15亿元,负债总额约为人民币40.14亿元,净负债接近人民币30亿元。由此,汇润已无法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法定破产条件。这一最新公布的汇润资产与债务数据,较2010年6月29日汇润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公布的数据悬殊。当时汇润的破产管理人透露,该公司资产为6亿元,得到确认的负债却达23亿元,净负债17亿元。“其实负债情况在这半年间并没有很大变化,”上述债权人代表律师说,“因为债权确认是漫长的过程。”在汇润的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之时,债权人申报的债权高达49亿元,有巨额申报债权并没有在当时得到确认,如今的负债增加来自部分申报债权得到了破产管理人确认。而据该债权人律师透露,还有相当一部分最具争议的债权申报尚在拉锯状态:“重庆隆鑫的几笔债权就还没确认。”重庆的隆鑫控股有限公司是汇润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上得到确认的12家债权人之一。当时有媒体援引知情人士的说法称,在汇润的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上,隆鑫申报了4.37亿元人民币,但手上还有超过3亿的债权。截至发稿时止,隆鑫没有回复本报记者的查询邮件。除此之外,该债权人律师还透露,还有部分债权人尚在对债权进行对账,这些因素均造成了债权认定阶段的一再延长。然而是次破产清算的裁决毕竟回应了部分债权人此前的主张。汇润最大的债权人之一粤财曾在2010年上半年向深圳中院申请对汇润的破产清算,以尽快获得债务清偿,但深圳中院当时没有受理这一申请。在汇润的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上,亦有债权人提出汇润应尽快进入破产清算,但该次会议并没有达成成型结论。偿债之惑:国航待机出手?“现在即使将深航24%的股权拍卖,能否随即就向债权人偿还部分款项亦未可知。”上述债权人律师说,乐观情形下,若汇润旗下资产包中最值钱的深航股权能拍卖到不错的价格,破产管理人或许会同意先按照一定偿债比例,对已经确认的债权进行先行清偿;同时,破产管理人还会提存一部分资金,为后续得到确认的债权作准备。然而这一做法的合法性遭到上述债权人的否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债权申报的期限未到的话,不能提前按比例清偿,至于截止期限设定,既有法定,也有管理人事先公告的期限。问题在于,“汇润的破产管理人一直没有说明过债权申报的具体截止期限,[link widoczny dla zalogowanych]。”这位债权人说。对此,上述债权人律师表示,更有可能出现的情况是,即使对深航股权进行拍卖,所变现的资金相对已确认债权微不足道,在这种情况下,破产管理人难以酌情处理,而只能选择等待其它资产一并拍卖处置后再进行清偿。另一个问题在于,该律师说:“(破产管理人)并没有公布过深航股权、深航地产等资产的估值,这些资产拍卖时到底值不值钱没人知道。”据本报记者了解,除了深航的24%股权,汇润还持有深航房地产70%股权、郑州飞机维修工程有限公司70%股权,[link widoczny dla zalogowanych],但在李泽源主政深航期间,深航地产业的资金运作非常复杂,有大量资金不知所踪。
The exclusionThe head teacher wrote to the parents of R and F telling them that neither R nor F could come back to school, but that they would be given help in completing their course at home. He should, of course, have told the parents immediately, ideally by telephone followed by a letter, of their right to make representations to the governing body.
[link widoczny dla zalogowanych]
Post został pochwalony 0 razy
|
|